福建省企业家公益协会会员入会须知
时间:2018-08-31 17:31:08 来源: 作者:
一、入会条件:
拥护本会章程,热心公益慈善事业,愿意履行会员义务,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福建省企业家和志愿者。
二、入会程序 :
实名填写入会申请表(可直接在本网站下载),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,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牌匾和证书。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会的活动;
3、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4、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1、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2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3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4、按规定缴纳会费;
5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五、会员退会与除名:
会员自愿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书;会员无正当理由,超过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;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六、会费标准(每届五年会员会费):
会长:100万元;
常务副会长;20万元;
副会长:10万元;
常务理事:1万元;
理事:5000元;
会员:1000元。
七、会费票据:
收到汇款后,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开具票据,按各会员提供的联系地址,寄往各位会员。
八、 咨询和联系方式:
通讯地址:福州市华林路166号华林星座9楼103室;
电话∕传真:0591—87823370 18905912460 ;
联 系 人:陈先生 林女士
电子邮箱:2124084587@qq.co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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